被告陳偉強。陳詠恩攝
被告陳偉強。陳詠恩攝

中年男商人懷疑比他年輕25歲的律師女友「出軌」,涉嫌於前年4月至6月期間,先後襲擊、非禮和強姦她。男商人被控強姦、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3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審。女事主今午作供透露,男商人與她拍拖後多次要求借貸周轉,她在短短3月間已借出70多萬元,但男商人從未還款。她更曾被債主追上門,又被人出言恐嚇,她在庭上哭訴:「我好驚,我好擔心,我唔知同個乜嘢嘅人一齊啊!」

現年58歲的被告陳偉強涉嫌於前年4月30日,在粉嶺逸峰一個單位內襲擊並非禮現年33歲、擁碩士學歷的女事主,更涉嫌於6月29日,在大埔康樂園強姦她。女事主甫開始作供,法官即要求證人台上的她身體靠前坐。女事主解釋是不欲見到被告,惟法官指被告有權在受審時見到女事主。

女事主透露,她與被告分別已婚,其中被告育有2女1子。被告與女事主於2013年開始拍拖,當時女事主尚未正式與前夫離婚。女事主解釋當她的婚姻出現波動時,被告一直予以支持,更坦言自己一直等候女事主。女事主起初猶疑,不清楚自己與當時尚未離異的丈夫的關係,但最後仍選擇接受被告的愛意,並於2015年與前夫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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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事主解釋她並非與被告同居,只是被告有粉嶺單位的鑰匙,被告不時到訪。惟2人關係自2015年起轉差,事緣被告有見女事主事業有成,自同年3月起多次要求她借貸周轉。被告指為了2人長久發展,女事主應該要借錢給他。女事主在庭上形容,她借出的錢「差唔多係全副身家」,但被告從無還錢。
女事主坦言自己「越嚟越唔信任呢個人,越嚟越恐懼」。她指被告曾聘請多名私人助理和司機,卻拖欠各人薪金。她又憶述有不知名人士在她位於粉嶺以自己名義開的律師樓現身出言恐嚇,又撥電謂:「你係咪陳偉強女朋友啊?佢喺出面差啲街數係咪你找啊?」更警告她小心被人打、被車撞。她直言沒想到自立門戶做生意會發生這些事,而本身為律師樓經理的被告,亦早於2014年7月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