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人的易經講師黃偉民(59歲)涉嫌非禮風水面相堂的女學員案續審。女事主的友人、控方第二證人作供,辯方質疑她的證人供詞與庭上作供有出入。

辯方指,證人兩次講述案發經過時,事件發生的時序並不相同,質疑兩名證人事後討論事件才得出現時證供。證人承認事主陪同她到警署落口供,事主有參與討論和記憶事件,但否認兩人有仔細討論案情。

辯方指出,被告在風水堂上與學員討論第二證人的八字,提及她戀上已婚男,事後被告在其電台節目中複述。辯方質問證人有否因此不開心,證人表示對此沒有甚麼感覺。

辯方盤問證人有否因被告無故邀請兩人參與案發當日的課堂感到奇怪,證人解釋,在上一次風水堂學員臨離開前,被告邀請第二證人「得閒上嚟啦」,另有學員問為甚麼只邀請第二證人,被告解釋「我鍾意Y(第二證人的名),肥妹仔嘛」。辯方指,案發當天被告沒有邀請過事主及其友人參與課堂,證人表示是另一學員稱被告邀請兩人。

辯方問及證人是否認同被告沒有非禮兩人,證人指,當時沒有聯想到「非禮」一詞,只想到「抽水」和「鹹豬手」。

證人供稱,案發後離開時,她與其他學員討論「有無搞錯呀,師傅咁樣?係咪飲咗酒呀?」,證人引述另一學員指:「我以為你一個華麗轉身就避開咗」,證人當時回應表示她也被被告摸到。

女事主(35歲)曾供稱因警員不懂寫「撩」字,所以在供詞中記下「被告輕輕力連續觸摸我的私處」。為事主錄口供的女警黃靜宜在庭上表示,她懂得分辨「摸」和「撩」,明白其嚴重性有不同,也懂得書寫有關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