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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孫子出櫃!「搭肩相擁」閃照力挺LGBTQ 衝擊新加坡《刑法》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孫子李桓武(Li Huanwu)與男友合照。(圖/翻攝自李桓武臉書、Out In Singapore IG)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孫子李桓武(Li Huanwu)(左)與男友合照。(圖/翻攝自李桓武臉書、Out In Singapore 網站)

記者楊絡懸/綜合外電報導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孫子李桓武(Li Huanwu)本月稍早曝光自己與男友的合照,更把這張合照設定為臉書大頭照;20日凌晨,他在照片加上濾框公開出櫃,並邀請新加坡民眾出席一年一度的「粉紅點」(Pink Dot),支持LGBTQ(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及酷兒等)族群,引起熱議。

透過李桓武臉書照片可以看到,他和男友的合照設定為臉書大頭貼,在照片上加上濾框透露出「我們準備好了!粉紅點」的訊息,另外再寫上文字:「今年沒有呼籲什麼社會行動--我更自私點:這是我生日的前一天(也是Magnus生日的隔天)。請在那裡。(停下來的時候拿一杯飲料)。」

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釋出李桓武和男友互相摟著對方的照片。報導指出,李桓武今年31歲,他的伴侶是一名獸醫,今年27歲,是新加坡人。過去的李桓武並沒有公開出櫃,但他已經連續兩年參與新加坡舉辦的「粉紅點」,力挺LGBTQ性別社群。

李桓武的父親是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他的伯父是現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李光耀在世前曾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訪問,面對孫子很有可能是同性戀者,有什麼想法呢?李光耀認為同性戀不是一種「生活方式」(lifestyle),那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遺傳差異」,而同性戀者不應該受到任何迫害。

「你無能為力,就是只能接受。」李光耀說,他曾經詢問過醫生的意見,同性戀者生來就有這種基因,本質上是基因遺傳時隨機的差異,這是無法改變,「那麼為什麼我們要將其定罪呢?」而他坦然接受。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孫子李桓武(Li Huanwu)與男友合照。(圖/翻攝自Out In Singapore網站)

▲李桓武與男友搭肩相擁。(圖/翻攝自Out In Singapore網站)

李光耀更在2007年新加坡人民行動黨(PAP)青年軍活動上坦率分享了他對同性戀的看法,他認為,現在的社會強烈抵制同性戀者,基督教、伊斯蘭教,甚至是印度教、中國社會等,正面臨著持續性的失常,「但這是失常嗎?這是一種遺傳差異,那麼我們該怎麼辦?我認為我們要務實調整……」

據了解,新加坡《刑法》第377A條規定,無論公開或非公開的男男性行為,觸碰男同性性器皆視為「嚴重猥褻」(gross indecency),即算違法,最高可處以2年有期徒刑,不過相關法律通常沒有執行。性別與人權團體認為第377A條已違反新加坡《憲法》第9條和第12條,多數上訴案件都被駁回,但外界同時也猜測,李桓武的出櫃與性別人權支持可能將促成修法運動。

▼李桓武與男友合照閃瞎網友。(圖/翻攝自臉書)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孫子李桓武(Li Huanwu)與男友合照。(圖/翻攝自李桓武臉書、Out In Singapore IG)

澳門消息:終院駁回劉鑾雄洗黑錢案非常上訴

澳門終審法院駁回劉鑾雄上訴!在澳門巨貪案中,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本港商人羅傑承,因涉嫌以二千萬元賄賂歐文龍,以獲取澳門樓盤「御海‧南灣」五幅土地批給,早前被澳門初級法院判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囚五年三個月,二人其後向澳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亦被裁定不成立。終審法院日前再駁回劉鑾雄提出統一司法見解的「非常上訴」,有澳門律師指,即使劉鑾雄「死」再就案件提出「非常上訴」,惟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澳門終審法院於上周五,駁回劉鑾雄提出的統一司法見解的「非常上訴」。據終審法院判決書的案情披露,劉鑾雄一方提出一宗○九年宣判,同樣涉及歐文龍案的另一被告,獲中級法院判清洗黑錢無罪,認為與其案件出現同一理據,但判決卻對立,故提出統一司法見解。惟終審法院於審議後認為,兩名被告所涉及的案情並不相同、兩案根本事實亦不同,故不存在同一法律因理解不同出現不同判決,毋須發出統一司法見解,所以駁回其上訴。

根據澳門法律,當同一法律問題在同一法律範圍內,出現兩個互相對立的裁判時,檢察院、嫌犯等,均有權提起「非常上訴」。有澳門律師指,惟過往在澳門「非常上訴」成功的個案,可謂絕無僅有,「就算佢不斷『死』,重複上訴,都好難可以成功。」

劉鑾雄及羅傑承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囚五年三個月,兩人的代表律師於宣判後即時提出上訴。中級法院於去年七月中,指二人所有上訴理由均不成立,駁回二人提出的上訴,中級法院數日後再駁回二人對合議庭判決書的無效爭辯。

而劉鑾雄今日則如常到灣仔午膳。下午約十二時半,他與兩名女子乘座駕到場,由於天氣寒冷,他穿上衞衣及笠上帽子保暖。他落車後一直「頭耷耷」,未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至下午近二時,大劉午膳完畢離開,同樣不發一言,登上座駕匆匆離開。

同案被判罪成的羅傑承早年官非不斷,九四年涉商業詐騙及開空頭支票,遭澳門當局起訴,最終獲判無罪;同年,他開拍電影,涉嫌恐嚇導演,在港被起訴,也獲判無罪。到九九年,羅又捲入澳門一宗欺詐案,被裁定濫用信用罪成,判監兩年三個月,他更因缺席聆訊,一度傳出遭通緝,但最終並無入獄紀錄,羅日前亦聲稱自己無罪。羅在九五年更曾在尖東街頭遭人追斬,身中三刀受重傷,雖然接受手術後保住性命,但右手四條手筋全被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