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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警拘3男︱控違當地國安法 涉助香港情報機構暫准保釋

英國以違《國安法》起訴3名男子,涉助香港情報機構。(路透社)

英國以違《國安法》起訴3名男子,涉助香港情報機構。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三名男子被指涉違反當地國家安全法,疑嫌協助香港情報部門。三人被起訴,將在西敏寺地方法院受審。報道指,3人已於當地時間周一早上,在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過堂,並獲准保釋。

據報道,三名被起訴男子分別Chi Leung(Peter) Wai(38歲)、Matthew Trickett(38歲)、Chung Biu Yuen(63歲)。此外,執法人員亦根據《國安法》拘留11人,其9男1女於約克郡地區被捕,其餘1人則在倫敦地區被捕。隨後有7男1女未有被起訴下獲釋。

Chung Biu Yuen離開西敏寺法院。路透社

Chung Biu Yuen離開西敏寺法院。路透社

被英國當局檢控的Chung Biu Yuen。路透社

被英國當局檢控的Chung Biu Yuen。路透社

Chi Leung Wai離開西敏寺法院。路透社

Chi Leung Wai離開西敏寺法院。路透社

Chi Leung Wai於當地時間周一早上,在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過堂,並獲准保釋。路透社

Chi Leung Wai於當地時間周一早上,在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過堂,並獲准保釋。路透社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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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警察廳反恐指揮官墨菲(Dominic Murphy)又指,有關罪行讓人擔憂,但當局認為公眾不會受到更廣泛威脅。墨菲表示,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外界勿對案件作進一步猜測或評論。

楊明繼續保釋 10月再審

莊思明陪同男友楊明上庭。
莊思明陪同男友楊明上庭。

藝人楊明去年8月在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3項罪名。

今年3月楊明出庭應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獲判不成立,而他早前已承認其餘2罪,裁判官判他需還押等候背景報告,之後辯方律師指因當初提供法律意見時,令楊明以為不會被還押及判監,故推翻2罪的認罪答辯,並因提供了不恰當的法律意見,ecco shoes待楊明推翻答辯後,亦不會再作代表,法庭批准推翻認罪。

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女友莊思明陪同到庭。庭上控辯雙方繼續就「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的法律觀點爭持,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早上9時30分裁決,以便審視相關文件。楊明獲准繼續保釋,離開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快必」譚得志涉煽惑非法集結提堂 准以10萬元保釋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中)(實習記者王思穎攝)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中)(實習記者王思穎攝)

大埔中學生發言平台於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舉行大埔區中學生集會。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到場呼籲集會的人參與兩日後在港島區舉行、但遭警方反對的遊行。事隔半年,譚得志今(17日)被捕及被帶到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元擔保,不得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報稱電台主持的譚得志,被控於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的人,在無合法權限下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10星期,以索取法律意見及配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美國華裔男子因綁架一名兒童被拘留

6月7日報導,美國肯塔基州一名華裔男子因綁架一名兒童,還用搶指著試圖干預的旁觀者被拘留

這名男子名叫陳發保(音譯),現年58歲。他因綁架被指控三項一級肆意危害他人罪。

《路易斯維爾信使報》(Louisville Courier Journal)援引的一份逮捕報告稱,週二,陳從克羅格的一家商店帶走了這名男孩。來自周邊商家的監控錄影顯示,犯罪嫌疑人抓住孩子的手臂,帶他去了他的中餐館雙龍。

當目擊者試圖介入時,陳拿出了一把槍指著他們。附近一家自助洗衣店的經理阿曼達·湯普森·麥卡利斯特說:“這不是這家餐館老闆第一次揮舞手槍。他還和其他顧客發生過爭執,他總是拔槍。”

陳曾一度用槍指著受害者的頭部。支手槍後來被確定是一支BB槍。

陳星期三出庭,對指控拒不認罪。他聲稱男孩一直向他的餐廳扔瓶子,並拒絕停止這種行為。就在那時,他掏出槍,把孩子拖回了他的餐館。

不久,一群人聚集在陳的餐館,試圖讓他把孩子放了。陳還以一種威脅的管道用槍指著旁觀者。

目擊者帕特裏夏·鄧肯(Patricia Duncan)說:“他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因為有人可能會受傷。我沒有看到陳拿著槍,但他在大喊大叫,叫所有人離開他的餐廳。”

現時,陳已被逮捕,保釋金為2萬美元。

涉姦女友人 港大碩士生被控一項強姦罪 傳道歉短訊

報稱正在香港大學修讀碩士課程的廿四歲男生,涉嫌上周五在尖沙咀一個商業大廈單位內強姦女友人,事主報警求助。涉事碩士生事後疑向事主及她的父母傳送手機短訊道歉,並於事發翌日早上打算經羅湖口岸離港,但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