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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佐洱補充「去殖民化」只針對國家主權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前日指出,本港出現「去中國化」及未能依法實行「去殖民化」,造成香港巨大內耗。他昨日再補充指,香港未有依法「去殖民化」,是針對一些與國家主權、安全有牴觸,卻沒有糾正的事,不要誤解回歸前各種事物都是殖民主義,每件事都要改。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表示,「去殖民化」從法律的角度只有一個標準,就是依據《基本法》的條文辦事。

  陳佐洱昨日出席活動後,再被記者問到其有關本港未能依法實行「去殖民化」,反而出現「去中國化」的言論,他表示自己所指的「去殖民化」,是針對一些與國家主權、安全有牴觸的事,「如果跟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發生牴觸,而沒有加以糾正的話,『去殖民化』的問題就出現了。」陳未有細述是甚麼事情,「因為它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所以應該要以甚麼樣的法律、哪一條法律,我想這裏面可以互相對照,這是本地立法和執法的問題。我在這裏不可以、沒有條件一一的向大家闡述。」他認為香港特區政治架構內的重要人物,對此要有清醒認識。

陳佐洱指,不要誤解回歸前各種事物都是殖民主義,每件事都要改,他舉例說活動舉行的英皇道,十八年前後都叫英皇道,不存在殖民化的問題;又例如廉政公署發揮很好的作用,應該延續下去,也不是殖民化的問題。陳又表示,留意到最近有論調,錯誤地將本土主義與國家對立起來。他認為本土與本國不可分離,雖然這只是一部分人的言行,但都值得警惕和注意。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被問到事件時指,「去殖民化」從法律的角度只有一個標準,就是依據《基本法》的條文辦事,「在九七年回歸後,當時亦有審視有甚麼法例和《基本法》可能有衝突……所以我認為最終的標準仍然是《基本法》的條文。」他又指在回歸後有些制度在回歸前仍然沿用,例如普通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有優勢的需要保留,「不是每樣東西都要改,有優勢的、會令香港繼續向前行的需要保留,與《基本法》有矛盾的需要處理,但在回歸後最重要始終是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我亦相信香港人和中央也會根據《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表示,若要一國兩制成功,要尊重一國及認識國民身分,亦要把本港一制的優越地方保留下來,毋須特別立法去管制或禁止某些行為。他相信所有在殖民地時期生活過的人,絕大多數人回歸之後都會以今日作為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感到光榮,同時亦會珍惜香港過去長期發展積累的珍貴經驗及制度。他又指陳佐洱並非主管香港事務官員,社會不應該把個別人士意見提升為中央政府取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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