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大生,2016年在網路認識14歲少女小真(化名)後,在超商內不顧店裡還有其他客人,竟用外套蓋住小真的頭部,逼小真幫他口交,同樣手法在校園裡也做過3次,劉男最後被法官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判刑4年6個月。

劉男第一次在超商裡「套頭」得逞後,同年7月三度在校園的地下停車場與石椅,用同樣的手法逼迫小真 幫忙口交,一個月後,小真與劉男因故吵架,恰巧社工到家中訪談,小真才說出自己4次被男友逼口交,此事才揭發。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劉男明知女友當時才14歲,卻不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意願,加上事後未與女方家屬達成和解或表達歉意,最後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